济南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不设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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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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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基金支付比例为65%,个人负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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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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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30%(三级医院)、45%(其他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90%(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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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及在校学生:基金支付比例为65%(三级医院)、75%(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乡镇卫生院)。
- 特殊门诊待遇 :
- 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
- 其他 :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居民可自愿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报销比例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可能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