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的固定待遇等待期为 3个月 。此外,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是,变动等待期可以通过缴费修复,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需要注意的是,修复后的变动等待期不能少于3个月。
因此,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如果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需要等待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同时,如果存在断缴情况,每多断缴1年,需要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修复后的变动等待期不能少于3个月。这意味着,如果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修复后的变动等待期至少为3个月,加上原有的3个月固定等待期,总共需要等待6个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参保缴费,以避免或缩短医保待遇等待期,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