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例如,在2025年度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2月28日)之后进行参保缴费的,需等待3个月,即在3月1日进行参保缴费,6月1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待遇等待期从参加2025年度医保起生效,以前年度没有参保的,不执行待遇等待期有关规定。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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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以避免或缩短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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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参保,应尽早补缴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等待期安排和修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