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等待期规定如下:
- 一般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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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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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人员 :
-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 连续断缴情况 :
- 对于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修复后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等待期一般为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保1年,等待期增加1个月。对于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修复后的等待期至少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