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退休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
一般门诊 :退休人员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60%。
-
特殊门诊 :对于特殊疾病和高价药物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般可以达到80%至90%之间。
- 住院报销比例 :
-
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1300元,二级医院1000元,其他医疗机构800元。
-
报销比例 :
-
起付标准至4万元 :
-
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
-
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
-
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6%,退休90%。
-
4万元至24万元 :
-
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
-
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
-
其他医疗机构:在职92%,退休96%。
-
24万元以上 :
-
三级医院:88%;
-
二级医院:90%;
-
其他医疗机构:92%。
- 其他相关信息 :
- 返钱政策 :退休人员的返钱金额将根据其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来计算,一般在50%至70%之间,具体比例视医疗费用是否超出一定范围而定,超出部分返钱比例相对较高,一般为70%至90%之间。
综上所述,浙江省退休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较为全面,涵盖了门诊和住院的多种情况,且对于特殊疾病和高价药物也有较高的报销比例。建议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