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 60万元 。此外,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对于门诊统筹待遇,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需要先行支付的部分,再由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按照规定的待遇政策执行。具体支付比例和金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段进行累加计算。
对于门诊特殊病待遇,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多种门诊特殊病待遇。具体待遇标准需要根据病种和病情进行确定。
对于住院报销,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一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0%。年度封顶线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0万元,超过60万元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继续支付,报销比例为95%。
建议您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政策信息时,可以访问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解读和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