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的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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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门诊医疗费用按70%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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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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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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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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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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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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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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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不低于200元,县级医院不低于500元,市级医院不低于1000元,省级医院不低于1500元。封顶线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 特殊疾病 :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0%。
- 大病保险 :
- 普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16000元,特困低保人员起付标准为8000元。大病医疗费用在0-3万之间,保险报销比例为60%,3-8万元报销比例为65%,8-15万元报销比例为75%,大于15万元报销比例为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需要具体报销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