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医保住院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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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240元,报销比例94%,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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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480元,报销比例91%,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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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720元,报销比例88%,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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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员 :住院补助(个人自付部分)起付线240元,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补助85%,大额医疗补助(15万-25万)补助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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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照顾人员 :住院补助(个人自付部分)起付线240元,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补助95%。
- 特殊疾病门诊 :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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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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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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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以下机构100元,一级机构240元,二级机构480元,三级机构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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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以下机构90%,一级机构90%,二级机构80%,三级机构学生儿童80%,成人居民65%。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官方政策为准,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