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级别民营医疗机构等)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同级别民营医疗机构等):60%
- 产前检查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级别民营医疗机构等)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同级别民营医疗机构等):6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州级人民医院、州级中医院等):50%
- 城乡“两病”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级别民营医疗机构等)及未定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同级别民营医疗机构等):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州级人民医院、州级中医院等):70%
- 住院补偿 :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
镇卫生院:60%
-
二级医院:40%
-
三级医院:30%
- 大病补偿 :
-
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分段补偿:
-
5001-10000元补偿65%
-
10001-18000元补偿70%
- 特殊病种 :
- 对于癌症、尿毒症等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可能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不设封顶线
- 农村医疗救助 :
-
普通门诊:50%-70%
-
住院费用:60%-80%
-
重大疾病患者:80%-9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最新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