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
兰州市医保局对于生育津贴的保险超时限问题,有以下规定:
- 业务申请报销有效时限 :
- 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的报销有效时限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逾期不予支付。
-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 :
-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 特殊情况处理 :
-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或客观原因未垫付,参保职工可在产假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兰州市医保局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应在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完成,且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结束后的12个月内进行申请。如果因特殊情况错过申请时限,仍有可能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提供必要材料来获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建议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育津贴的申请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