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浙江省子女统筹医保的报销比例为 80%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果符合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的,由子女统筹医疗经费支付80%,个人自付20%。此外,对于患先天性疾病确需手术治疗的,需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其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理10%后,再按规定处理。经批准转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后,再按规定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核销。未经批准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子女统筹医疗经费不予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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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具体政策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家长定期查看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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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因此建议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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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自付部分 :尽管子女统筹医保报销比例较高,但个人仍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