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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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参保人员按照规定比例报销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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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范围内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急诊抢救留院观察转住院及门诊急诊抢救期间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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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家庭病床的相关医疗费用也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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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抢救待遇 :符合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确诊后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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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职工在本地职工门诊共济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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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急)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费、诊疗费、处置费、常规检查费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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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已经认定并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门诊慢性病之外的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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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包括起付标准和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如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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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8万元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员应详细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