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灵活就业的最新规定如下: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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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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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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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8%进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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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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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低缴费基数为例,每月的缴费金额=5500×20%=1100元;以最高缴费基数为例,每月的缴费金额=27501×20%=5500.2元。
- 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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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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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6.5%。
- 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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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缴费金额=月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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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工资基数由缴费人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
- 补缴政策 :
- 除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部门相关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
- 退休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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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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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
- 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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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领取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街道劳保机构申报就业,并凭相关材料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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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
- 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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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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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这些规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