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
职工门诊共济报销的起付200元是指 在职职工在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费用,超过这个金额后,才能开始享受报销待遇 。具体来说,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400元。对于退休职工,起付标准则分别为100元、200元和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起付线是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的,这意味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部分才能开始享受报销待遇,并且起付线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此外,报销比例也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参保职工的类别(在职或退休)有所不同。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分别为85%、75%、65%。
综上所述,职工门诊共济报销的起付200元是指在职职工在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费用,超过这个金额后,才能开始享受报销待遇。具体的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也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参保职工的类别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