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社保补缴新规如下: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补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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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 :可以申请延长缴费5年,在这五年期间可以选择自己继续缴纳社保,或者选择由单位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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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居民养老保险 :如果60岁时社保缴纳年限仍不足15年,可以将职工社保或灵活就业社保转为居民养老保险,并申请一次性补交至满足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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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经过劳动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补缴的待遇,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 单位未缴或断缴情况的补缴 :
- 可以通过社保局进行劳动仲裁,合规补缴未缴或断缴的社保费用。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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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以社保信息系统记载的中断缴费时间为参考依据,再由经办机构确定补缴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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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照自愿原则,由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确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统一按照20%确定。
- 异地社保补缴 :
- 异地社保转接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步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劳动部门,以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
这些新规为不同情况的参保人员提供了多种补缴社保的选择,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缴方式,并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操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