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异地备案后回参保地,应 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撤销原备案信息 。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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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备案 :参保人员需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请求撤销原异地就医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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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申请时,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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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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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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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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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清单(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和外伤就医人员须提供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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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变更或取消备案 :如果需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参保地居住,参保人员需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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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备案状态 :在办理变更或取消备案后,需确认本人社会保障卡能够正常使用,以便在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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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无需取消现有异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进行医保就医直接结算,并且在参保地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与备案前一样。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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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撤销备案前,先确认是否还有未结算的报销费用,以避免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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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线上操作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步骤为:点击异地就医备案 -> 点击备案记录 -> 点击自主开通 -> 点击取消备案,等待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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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消备案后仍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建议咨询参保地的医保局,确认医保参保状态和报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