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费用包括 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 。具体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 住院费用 :
- 参保人员在外省市三级医院就医时,门诊时使用当地的医保目录,但结算时依然按照北京市医保政策执行,即北京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70%。
- 普通门诊费用 :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例如,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外省市普通门诊就医时,费用可直接结算,按照北京市医保政策执行。
- 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 :
-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已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参保人员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相关费用可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类型不同,享受的医保待遇也不同。此外,能否享受直接结算服务还需看就医的定点医院是否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
建议在异地就医前,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其他渠道查询就医地是否开通相关服务,并确保选择的定点医院已开通“跨省联网”功能,以便顺利实现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