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允许请几天病假,这主要取决于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即在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即在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即在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即在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不得超过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即在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即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不得超过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即在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连续计算的。例如,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