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病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报销比例:
福建省本级
在职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78%
二级医疗机构:83%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8%
退休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83%
二级医疗机构:88%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3%
青岛市
在职职工:
基层医疗机构:80%
二级医疗机构:70%
三级医疗机构:60%
退休职工:
基层医疗机构:85%
二级医疗机构:75%
三级医疗机构:65%
南京市
在职职工:
社区:75%
非社区:65%
退休职工(70岁以下):
社区:85%
非社区:75%
退休职工(70岁及以上):
社区:90%
非社区:80%
黄山市
常见慢性病门诊:
市内:70%
市域外省内异地:65%
跨省异地:55%
特殊慢性病门诊:
市内:参照住院政策执行
市域外省内异地:参照住院政策执行
天津市
在职职工:
一级医院:75%
二级医院:65%
三级医院:55%
退休职工:
一级医院:80%
二级医院:70%
三级医院:60%
请注意,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