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分为区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两种情况,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区内异地就医报销
政策:广西区内异地就医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例如在区内住院,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二级为75%,市三级为60%,自治区及省直三级为55%。
流程:参保人员可直接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政策:跨省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分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和短期跨省外出(6个月以内)两种情况。
报销比例:
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院住院治疗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区外住院降低10%;未经同意转院的,区外住院降低20%。
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经备案后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未经备案的,区外住院降低20%。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线下办理: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所需材料:根据不同备案情形提供相应材料,如跨省异地长期居住需提供居住证明、关系佐证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10种门慢治疗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