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职时,是否需要填写既往病史以及公司是否能查到员工的既往病史,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入职时应当如实提供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健康状况信息,这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如果员工故意隐瞒重大疾病或健康状况,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欺诈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主张劳动合同无效。
然而,员工的既往病史属于个人隐私,用人单位通常无权要求员工提供或随意查询。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员工隐瞒的疾病可能对工作安全或他人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用人单位才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2. 公司是否有权查看既往病史
一般情况下,公司没有权利查看员工的既往病史,因为病史属于个人隐私。只有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公司可能要求员工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 员工因疾病申请病假或工伤认定。
- 员工的病情可能对工作环境或他人安全造成威胁。
此外,公司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侵犯员工的隐私权,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3. 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职业中,如公务员、事业单位或涉及特殊岗位的招聘,可能会要求员工在体检表上填写既往病史。例如,公务员体检中可能会涉及传染病史、精神疾病史等。但即便如此,填写的内容也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包含歧视性条款。
4. 填写建议
对于员工而言,建议在入职时如实填写与工作相关的健康状况信息,避免因隐瞒病史而引发法律纠纷。但如果公司要求提供不属于隐私保护范围的病史信息,员工有权拒绝并提供法律依据进行协商。
总结
员工在入职时通常需要如实填写与工作相关的健康状况,但用人单位一般无权随意查询员工的既往病史。如果公司要求提供超出合理范围的病史信息,员工可依法维护自身隐私权。在填写体检表或相关文件时,应谨慎对待涉及隐私的信息,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