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在历史上曾经历过一次极为惨重的火灾,即1938年的“文夕大火”。这场火灾是由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期间采取的“焦土抗战”政策所引发,最终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38年11月13日,日军侵占岳阳后,长沙成为抗战的前线。国民政府为了保全军事物资和阻止日军获取资源,制定了焚烧长沙的计划。在计划实施前,由于一系列偶然因素,火灾失控,最终导致长沙三万多人葬身火海,全城九成以上的房屋被烧毁。大火连烧五日五夜,是湖南省长沙市历史上人为性质毁坏规模最大的火灾。起火当日的电报代日韵目是“文”,大火又发生在夜里(即夕),所以此次大火又称“文夕大火”。
火灾发生前,国民政府已经开始了疏散工作,湖南省政府迁往湘西沅陵,长沙市政府迁往湘中邵阳,市民也被要求疏散到郊区或其他地方。然而,由于沟通不畅和误解,长沙警备司令部在未得到明确指示的情况下,擅自放火,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火灾发生后,国民政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审判,长沙警备司令鄷悌、警备二团团长徐昆等人因玩忽职守罪被执行枪决,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等人被革职留任,责成善后。这场大火不仅摧毁了长沙城,也给当地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伤痛。
长沙文夕大火是中国抗日战争期间的一起重大悲剧,它揭示了战争对平民生活的残酷影响,也反映了战争决策中的复杂因素和人性的弱点。这场火灾至今仍被广泛铭记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