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生效时间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缴费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说明:
职工医保
首次参保 :一般在参保的次月即可享受医保报销优惠,并且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来支付不被医保报销的相关费用。
断交三个月内重新缴纳 :如果断交时间未超过三个月,及时办理补缴手续并开始正常缴纳医保,那么在补缴的次月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且断交月份所发生的就医治疗费用可以到当地医保服务中心办理零星报销业务。
断交超过三个月重新缴纳 :如果断交超过三个月后才继续缴纳医保,只能算作重新参保,有六个月的恢复期,在正常缴纳 6 个月之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
集中参保期内缴费 :居民医保每年缴纳一次,各地政府部门通常在当年的 9 月份到 12 月底开启集中缴纳活动,在集中缴纳期内缴费的参保人,从次年 1 月 1 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集中参保期后补缴 :如果是在集中参保期后才进行医保费用的补缴,那么需要等待三个月才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出生 3 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度的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退役军人参保 :退役军人在退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足额缴纳医保费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