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近期有多个村庄涉及拆迁,涉及的原因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以下是详细的拆迁村庄名单及相关信息。
2024年潘集区拆迁村庄名单
村庄名单
- 高皇镇:大集村、淮上村、老胡村、龙窝村、民主村、孙岗村、张岗村。
- 平圩镇:桥东村。
- 潘集镇:韩郢村、东圩组、高庄组、韩桥组、韩郢组、马庄组、柿元组、童郢组、下冲组、新庄组、堰咀组;西王郢村、埂塘组、后郢组、孟林组、平岗组、汪嘴组;左王村、酒坊组、新塘组。
- 新店镇:北戎西村、吉一组、吉二组、吉三组、李二组、李三组、三一组、月一组、月二组、赵二组、赵三组、赵四组;韩庙村、松一组、松二组、松三组、松四组、松五组、松六组;黄庙岗村、王一组;砟巴集村、草庙组、井冲组、井塘组、月五组、月七组。
- 城关镇:花台村、连一组;龙腾村、关一组、龙一组、龙三组、秦一组、秦二组、腾二组、腾三组、马庄组;南戎西村、冲北组、老庄组、连塘组、双庄组、苇塘组、学校组;泽沟村、丰湖组、刘台组、小圩组、新台组、幸福组、周台组。
- 宋店镇:八里村、八里棚组、杨井组、竹元组。
- 邵岗乡:茨墩村、大塘组、高埂组、古井组、小桥组、新庄组、油坊组;沣河村、大塘组、韩桥组、黄桥组、黄塘组、老井组、老元组、罗圩组、柿元组、树林组、小圩组、新圩组、玉中组、张庄组、朱圩组、竹园组;何郢村、光明组、刘庄组;潘嘴村、韩桥组、欧堰组;上郢村、老郢组、连部组、塘坊组、塘沿组、小郢组、小元组、学庄组、腰庄组;邵岗村、大塘组、东圩组、范庄组;尧塘村、白马组、陈圩组、大元组、洪塘组、连庄组、桥塘组、王庄组、新堰组。
- 石店镇:彭桥村、松元组;石店村、仓屋组、粉坊组、粉下组、关塘组、韩店组、韩庄组、连塘组、破楼组、上庄组、小桥组、新华组、新圩组、堰台组;杨桥村、大塘组、路北组、藕塘组、七井组、四清组、新塘组;郑塔村、曹老庄组、大塘组、大庄组、韩小庄组、金老庄组、庙庄组、平塘组、水晶宫组、汪井组、圩台组、小街组、殷庄组。
- 马店镇:鞍东村、酒坊组、老庄组、南楼组;龙潭湖村、草楼组、花元组、新建组;水圩村、新塘组;四平山村、边山组、彭桥组、上元组;张井村、大街组、大桥组、大圩组、和平组、王郢组、张井组。
拆迁背景和原因
基础设施建设
- 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项目:该项目需要征收潘集镇、新店镇、城关镇等多个乡镇的土地,目的是建设高速公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 淮南淮河大桥(潘集区段)建设:该项目同样需要征收高皇镇、平圩镇等村庄的土地,目的是建设桥梁,也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棚户区改造
2024年,潘集区计划实施彩虹小区、友谊小区、前宗小区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建筑面积97.328万平方米,居住户数4952户,计划投资约19169万元。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2020〕81号)执行。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淮府〔2021〕79号)执行。
居民反应和安置措施
居民反应
- 正面反馈:许多居民对拆迁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拆迁有助于改善生活环境和条件。例如,潘集区芦集镇罗集村的居民石兴灵表示,搬迁到城区后,生活变得更加方便。
- 负面反馈:也有居民对拆迁政策提出质疑,认为补偿标准不公平,生活没有保障。例如,潘集镇王圩村的居民反映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导致居民之间的补偿存在差异。
安置措施
- 房券安置和货币化安置:潘集区采用了多种安置方式,包括房券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以确保搬迁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例如,芦集镇罗集村通过房券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完成了大部分搬迁工作。
- 社会保障:拆迁补偿不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还包括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潘集区2024年的拆迁村庄名单涉及多个乡镇的多个村庄,拆迁原因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相关规定执行,居民对拆迁的反应不一,但政府采取了多种安置措施以确保搬迁居民的权益。
潘集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潘集区的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
- 一类土地(田集街道):21450元/亩
- 二类土地(其他区域):20900元/亩
安置补助费
- 一类土地(田集街道):35100元/亩
- 二类土地(其他区域):34200元/亩
综合补偿
- 一类土地(田集街道):56550元/亩
- 二类土地(其他区域):53200元/亩
其他补偿
- 临时安置补贴:每户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生活费用,由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 其他补贴:包括临时水电费用补贴、停车费用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潘集区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在潘集区的拆迁过程中,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和情况:
拆迁程序不当
- 未遵循法定程序:在某些拆迁案例中,拆迁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未履行催告义务,也未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便实施了强制拆除。例如,曹维安诉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政府及祁集镇人民政府强制拆迁一案中,法院认定拆迁行为程序违法。
虚报搬迁人数套取补偿
- 虚报人数骗取资金:2011年,潘集区有6名区镇干部因虚报搬迁人数套取补偿资金而受到行政处分。调查发现,潘集镇多报搬迁人数千余人,套取了安徽省“以奖代补”资金70余万元,最终这些资金被按原渠道返还给安徽省财政。
违法建设和用地行为
- 未经批准的建设和用地:潘集区人民政府在2025年发布的通告中明确指出,未经批准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翻新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均属违法。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对违法建设和用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包括查封施工现场和强制拆除等。
潘集区拆迁村庄名单的公布方式是什么?
潘集区拆迁村庄名单的公布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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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潘集区人民政府会通过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方式,公布拆迁村庄的名单。例如,2024年5月29日发布的《潘集区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和2024年7月25日发布的《2024年安徽淮南潘集区最新征地计划公布!涉及8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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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告会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确保村民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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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门户网站:潘集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ji.gov.cn/)也会发布相关的拆迁村庄名单和公告,方便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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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媒体和新闻发布: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告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