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在西安的报销流程如下:
门诊报销
就医范围:普通门诊就诊范围为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鼓励参保居民就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
报销比例: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实行年度定额报销管理,参保人年度基金支付限额100元,户内不通用,跨年不结转。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60%,基金支付40%;在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50%,基金支付50%;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个人自付40%,基金支付60%。
结算方式:参保居民可持身份证号、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其一在开展医保直接结算的二级医疗机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直接结算。
住院报销
就医流程:参保城乡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确需住院治疗的,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社保卡)和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再办理住院挂账登记手续。参保城乡居民预交一定比例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
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150元,支付比例80%;二级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70%;三级起付标准1200元,支付比例60%;三级特等起付标准2000元,支付比例5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报销材料:出院时需提供住院病历首页、押金票、医保卡(或社保卡)等材料。
注意事项
转诊要求:在西安市内就医一般不需要转诊单,但在市外就医需要提供当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无转诊单可登记报销,但比例下降30%。
特殊情况:外伤患者入院无需登记,出院自费结账,出院当天持诊断证明、住院结算发票、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在合疗办登记备案,回当地办理报销手续。
建议在就医前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便顺利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