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在西安可以报销。自2020年1月1日起,西安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为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报销条件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需在西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符合医保目录:医疗费用需符合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正常缴费:参保人员需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处于待遇享受期内。
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为50%。
慢性病门诊:通过慢性病认定后,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住院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法规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90%。
二级医疗机构:法规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80%。
三级医疗机构:法规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60%。
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以上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为25万元。
报销流程
就医登记: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和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办理住院挂账登记手续。
费用结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个人负担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
异地就医报销:在异地就医的,需携带住院发票、病历资料、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进行报销。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报销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