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课程设置根据教育阶段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至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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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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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5天教学,一至六年级每节4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节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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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初三第二学期减少2周),含2周复习考试和2周机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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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艺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具体课时分配因学科类别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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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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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学校开展长短课结合实验,例如音乐、美术等科目采用灵活课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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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设置丰富,包括书法、儿童英语、乒乓球等特色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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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高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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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教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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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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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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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教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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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科目(语数英等):1个模块36课时(每周4课时或2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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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类科目(艺体技等):1个模块18课时(每周2-1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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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必修23学分,含研究性学习270课时(每年3学分)和社会实践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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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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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必修《中国古代诗歌与散文》,选择性必修涵盖《演讲与辩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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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必修与选择性必修结合,含专题拓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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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择性必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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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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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调整 :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专科层次由2门调整为3门(共9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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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书法、乒乓球等特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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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要求 :综合实践活动需完成3个课题,社会实践每周1周。
以上设置均依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并结合地方教育特色制定,学校可在框架内自主调整部分课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