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为核心目标,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构建了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补充的课程体系,并强化了核心素养导向和跨学科实践能力培养。以下是关键亮点与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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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构与设置
采用“六三”学制,九年一贯设计。国家课程涵盖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分科后为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等14门学科。小学英语从三年级起始,初中可选外语语种;科学贯穿一至九年级,信息科技独立开设于三至八年级。艺术课程融入舞蹈、戏剧等内容,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可统筹使用。 -
核心素养与教学改革
聚焦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各学科细化培养目标。例如,道德与法治强调政治认同与责任意识,科学课程注重探究能力。要求不少于10%课时用于跨学科主题学习,推动项目式、实践性教学,强化问题解决能力。 -
实施保障与督导机制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禁增减课时。教师培训经费按公用经费5%落实,功能教室与教学装备需达标。省政府将课程实施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建立监测反馈机制,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
地方特色与灵活性
地方课程由省教育厅统筹,校本课程由学校开发,兼顾地区差异。例如,民族学校可开设民族语文课程。课时安排上,一至八年级保留2周机动时间用于劳动或文体活动。
吉林省通过这一标准体系,将立德树人与素质教育深度融合,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可关注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