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规范,加工好的生食海产品若需继续食用,应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严格控制时间间隔。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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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需在食用前保持在0℃以下,且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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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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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使用专用密闭容器或保鲜膜包裹,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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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的食用冰中,确保冰块融化后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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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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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1小时,生食海产品可能滋生寄生虫或细菌,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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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工具、容器需专用且消毒严格,使用后及时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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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延长保存时间,建议将产品冷冻处理(-18℃以下),但需注意冷冻前彻底冷却,并在24小时内食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