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及双女户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户是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经审核确认后获得财政补贴的农村家庭。主要包含以下两类:
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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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户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若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其他子女,且女方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女孩的为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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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女户
- 同样满足独生子女户的条件,但家庭中至少有两个女孩。
二、奖励扶助金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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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奖励金
- 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用于补贴日常生活或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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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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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如优先入住养老院、医疗救助、教育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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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增强家庭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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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综合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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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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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1973-2001年期间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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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女方年满60周岁(现存女孩55周岁),男方年满58周岁(丧偶或离婚单亲家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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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申请材料及配套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厦门市要求现存一个子女且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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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保障制度结合 :可叠加五保、低保等社会救助,但需符合各自条件。
以上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依法获得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