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是正厅级事业单位,属于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其级别和性质可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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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山东省残联为正厅级单位,由省委领导、省政府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口指导,在省级计划中单列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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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属于 残疾人事业团体 ,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的融合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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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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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业务活动,直接服务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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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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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下属单位包括各市残联(正处级)、县残联(正科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如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站)。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在行政体系中处于省级重要组织地位,专注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