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
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的主管部门归属需根据行政层级和地区管理体制进行具体分析,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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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归政府主管
多数情况下,县级及以下残联(如县级残联)由同级人民政府直接主管,具体由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如民政部门)的对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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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党委主管
部分地区的残联可能由同级党委主管,尤其是那些实行党委领导政府工作的体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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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关系
残联作为社会团体,其业务接受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资助,但民政部门不直接管理其日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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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理机制
中国残联作为全国性组织,由国务院领导,业务上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如民政部)对口指导,但地方残联不直接归中央部门管理。
法律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民政部门职责,残联属于社会团体范畴,其管理体制以政府主导、民政部门指导为核心。
补充说明
残疾人就业等具体业务可能由残联自身或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但整体管理仍以民政部门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