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禁放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河北省保定市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禁放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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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 :自2025年1月1日起,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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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限制 :石家庄市主城区(如二环、三环区域)仍允许燃放,但各县市、正定区、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等地需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二、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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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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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燃放 :除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大型焰火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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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储存 :禁止在住宅、居民楼、车库、储藏间等地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三、特殊活动管理
- 焰火晚会等大型活动 :需向公安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
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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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者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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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与刑事责任 :若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需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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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 :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100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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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上缴免罚 :主动上缴非法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可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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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需联合执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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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没收非法物品、责令停产停业等。
以上规定旨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建议市民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