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新规,相关罚款标准如下:
一、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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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规行为
在禁止燃放区域、时间燃放,或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处100-500元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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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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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燃放活动,或燃放作业单位/人员违反安全规程,处1万元以上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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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如未持证、超速、未悬挂警示标志等),处1万元以上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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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生产、经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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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节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使用禁限用物质、超标准原料等,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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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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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处2000-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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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经营者销售需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处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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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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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 :未随车携带运输证、超速行驶等,处200-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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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 :擅自储存烟花爆竹,处10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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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违规 :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售卖烟花爆竹,可能面临没收非法物品及罚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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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秦皇岛市全域全时段禁放,而昌黎县、卢龙县县城主城区调整为禁放,其他区域仍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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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生产、经营、运输企业若存在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罚款、吊销许可证甚至刑事责任。
以上处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建议公众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