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关于“辽宁省第六巡查组”的职责和范围,可综合以下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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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对象与范围
根据2020年省委巡视公告,第六巡视组曾对 沈阳市和平区等42个县(市、区) 开展常规巡视。虽然当前搜索结果未明确提及“第六巡查组”的最新任务,但结合巡视工作的常规内容,其职责可能延续为对省属单位或地方政府的政治生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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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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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 :检查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存在政治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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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包括“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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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路线执行 :如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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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落实 :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成果是否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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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违法记录的关系
巡视本身 不直接调查职工个人违法记录 ,其重点在于发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将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处理。若涉及职工个人问题,需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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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式与纪律要求
巡视组以政治监督为主,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不干预正常工作。发现的问题将形成反馈报告,推动被巡视单位整改,并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若需了解具体单位(如文化演艺集团)的巡视情况,建议通过该单位官方渠道或省委巡视组公示信息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