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退伍政策规定如下:
- 入伍后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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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义务兵津贴约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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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和服装费约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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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放的义务兵优待金约4.1万元(每年度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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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发放的退役金和补助金约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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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放的退役补助金约7.25万元(每年度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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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费约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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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每年为从乌兰察布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并于入伍当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班生)和研究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每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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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代偿。
- 安置政策 :
- 继续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按50%比例安置的政策,具体安置对象、条件标准和组织程序按照《进一步做好退役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 退役金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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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退役金提高标准,按个人计发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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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个人计发比例提高年定期增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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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职业津贴和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调整归并为自主择业生活补贴1项,执行与本人职级对应的军队退休干部标准,按个人计发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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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作为津补贴项目,按个人计发比例计发。
- 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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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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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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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安置、优待褒扬、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 优待清单 :
- 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更新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优待清单,战友们可以通过订阅#退役军人优待证专栏或回复关键词“优待”查看优待项目合集。
这些政策涵盖了经济补偿、安置政策、退役金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以及优待清单等方面,为退伍军人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和支持。建议关注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