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广东省深圳市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天数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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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父母每年各享受 10天育儿假 ,用于陪伴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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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合并执行
育儿假与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合并执行,女方总假期为 178天 (98天产假+80天奖励假)。
二、休假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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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强制连续休
育儿假无需连续使用,家长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集中休假或分多次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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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有效
若当年未使用完的假期, 不能延续至下一年 (即12月31日前未休部分作废)。
三、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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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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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 5天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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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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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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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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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领取生育营养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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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工作支持
政府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工作安排,如缩短工作时长、远程办公等,以支持家庭育儿需求。
四、其他地区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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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天数差异 :
广东省除深圳外,其他城市如佛山、珠海等也实行10天育儿假,但具体执行细则可能略有不同。- 政策目的 :
通过增加育儿假天数及提供配套支持,缓解家庭生育、养育压力,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符合条件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