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政策,主要变化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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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包括完成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两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计划,中职毕业生可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计划(需符合专业对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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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分开编列,招生计划逐年缩减,师范类、医学类(护理、医技类专业除外)、艺术类专业需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缩减。
二、考试时间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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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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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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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3月17日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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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与高考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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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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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考试 (语文、数学):语文含现代文阅读、古代诗歌鉴赏等模块;数学涵盖函数、导数、几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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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 :根据专业类别不同,分为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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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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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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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原则,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5所院校,每校最多10个专业,且不得跨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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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分数优先,若志愿匹配则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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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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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高级工/技师资格等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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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加分 :持有高级工/技师资格、县级劳模称号的考生可获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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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调整 :新增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减少河北东方学院;师范类、医学类专业招生计划逐年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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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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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测试 :部分院校推迟五分钟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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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考折分调整 :2025年不再使用会考成绩折分,需参加学考
以上政策综合了多来源信息,具体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