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
根据2025年新疆最新政策,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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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 零至三周岁 期间,每年各享受 不少于10天 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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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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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育儿假增加 15天 。例如,生育双胞胎的育儿假为158天(产假158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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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 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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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育儿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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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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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降低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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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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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等城市明确将育儿假从10天延长至 15天 ,但这一调整尚未覆盖全疆所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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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地)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育儿假天数,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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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假期衔接
- 育儿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且每年仅享受 累计10天 ,多子女家庭无法叠加。
四、政策依据
- 以上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最新官方文件制定,确保政策权威性和时效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自治区级政策及乌鲁木齐市等地的具体实施细则,建议生育家庭提前与单位确认当地最新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