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
湖北省2025年育儿假规定
1. 育儿假天数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
2.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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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分娩或流产后,享受产假期间或产假期满后,可以申请育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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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育婴假的婴儿年龄应在1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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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应当提交儿科医院或卫生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疾病诊断证明材料。
3. 申请流程
- 女职工在申请育婴假时,应当向单位提交育婴假申请书。
4. 假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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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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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5. 工资与福利
- 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6. 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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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卫健委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孩子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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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的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但该项政策为鼓励性文件,并非强制执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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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单位政策 :建议夫妻双方提前了解所在单位的育儿假具体实施细则,包括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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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证据 :在申请育儿假时,务必保留好相关医疗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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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地方政策 :由于地方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持续关注湖北省及武汉市的相关政策更新,以便及时了解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