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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分期

唐桂兰医生
唐桂兰 主任医师 青光眼科
山西省眼科医院 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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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特点非常分明,所以在临床上分六个期:

第一个是临床前期。临床前期定义是发作之前的表现,就是一个眼发作了,另外一个眼叫临床前期。

第二个是先兆期。先兆期就是有预兆的,有小的发作,眼胀、模糊或者是眼疼、头疼,休息一下就好了,去看病什么也查不出来。了解先兆期的表现对早期发现青光眼也是有提示作用的。

第三个是急性发作期。急性发作期就非常剧烈,不是小小的眼疼、头疼,而是非常明显的、剧烈的眼疼。突然视力急骤的下降、看不见,伴随剧烈的头疼甚至于恶心、呕吐。这一期是最典型的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期,在临床治疗过程中间也是最常见。

第四个是缓解期。急性发作期如果来的早,在二十四小时甚至于四十八小时及时抢救下来以后,眼压降下来、视力也恢复好了,房角功能甚至于瞳孔结构都恢复得很好,突然恢复到正常范围的叫缓解期。缓解期急性发作的青光眼的病人还是抢救得比较好的。

第五个是慢性期。如果没有缓解期,反反复复眼压高,又没有做手术,就会视力下降、视神经损害,成了慢性期。

第六个是绝对期。如果没有治疗,一直头疼、看不见,眼睛结构全部都损伤了甚至于视力也没有光感了,叫绝对期,是最后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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