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医保中心电话为0855 - 5228122,此外相关医保服务电话还有剑河县异地就医备案电话0855 - 3959330/0855 - 5228121、剑河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电话0855 - 5228122、剑河县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电话0855 - 5228122以及剑河县政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联系电话0855 - 5228121/0855 - 3959330。
剑河县医保中心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在医保政策执行方面,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监督检查。在基金监管上,组织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安全防控机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级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待遇政策执行方面,贯彻执行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待遇标准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上,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设施等目录和支付标准。价格政策方面,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上,实施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上,制定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办管理方面,做好经办、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还负责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以及部门职责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其内部设有综合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规章制度、组织人事等多项工作,涵盖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多方面,开展政策研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等,执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标准,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监督医疗服务行为,组织药品配送结算管理,督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
剑河县还有相关下属单位。剑河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服务、群众医保报销登记和基金发放、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服务、医保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及信息咨询等工作。剑河县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结算管理,辖区相关保险的报销及待遇发放,本级离休人员待遇发放等。
如果涉及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可拨打相关电话进行咨询和办理。公众在需要医保相关服务或咨询时,可根据具体需求拨打对应的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