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跨市报销比例根据是否备案、就医地点及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已备案或急诊备案的与参保地比例一致(如一级医院90%);未备案的区内降低15%、区外降低20%;转诊转院的区内降低5%、区外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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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未备案的差异
办理长期异地备案或急诊备案的参保人,跨市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例如一级医院90%、三级医院60%)。未备案的,区内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5%(如一级医院降至75%),区外降低20%(如一级医院降至70%)。 -
转诊转院特殊规则
经同意转院的,区内报销比例仅降低5%(如一级医院85%),区外降低10%(如一级医院80%)。未经转诊的按未备案规则执行。 -
医院级别影响起付线与比例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90%,二级300元、75%,三级600元、60%。自治区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55%。 -
直接结算与手工报销
持社保卡直接结算的,区内执行参保地政策;区外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结算。手工报销需回参保地申请,待遇与备案状态挂钩。
提示:提前通过“广西医保”APP或线下经办机构备案可避免比例降低,急诊可补备案。跨省门诊慢特病需选定定点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