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和大病医疗,最高可报销95%,年度限额50万元,门诊起付线1800元/年。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1. 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1800元/年,退休人员1300元/年。
- 报销比例:社区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70%(退休人员85%)。
- 封顶线:2万元/年,超出部分自费。
2.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1300元,二次及以上650元。
-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85%-95%(退休人员90%-97%),社区医院90%-97%。
- 封顶线:50万元/年(含门诊和住院)。
3. 大病保障
- 自付超限补偿:年度自付超5万元部分,报销60%,上不封顶。
- 特殊病种:恶性肿瘤等大病,报销比例提高5%-10%。
4. 报销流程
- 持卡结算:在定点医院直接刷社保卡,系统自动扣减报销部分。
- 手工报销:异地就医等特殊情况,需提交票据至医保中心,30个工作日内到账。
提示:医保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定期查询最新规定或咨询12393医保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