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通过单位
流产后申请生育津贴需要通过单位进行申报和发放,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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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单位经办人负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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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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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医学证明(流产专用)、病历本或出院小结、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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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单位介绍信、未生育者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已生育者需提供结婚证及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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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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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交申请
单位在接到职工申请后,需在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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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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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通过职工社保卡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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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般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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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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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津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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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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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已按时足额缴纳,且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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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交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报销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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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流产后报生育津贴需通过单位申报,单位需履行材料审核和申请提交职责,职工仅需提供必要材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