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公司不可以无故拒付,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并需赔偿职工损失。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法定权益,企业拒付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通过投诉、仲裁等途径维权。
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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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支付义务
若企业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未参保的,企业需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全额承担。拖欠或拒付均违反《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部门可责令支付并追加赔偿金。 -
维权途径
女职工可依次采取协商、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企业逾期不支付的,需承担经济补偿及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缴虚报冒领金额。 -
例外情况
企业已正常发放产假工资(不低于津贴标准)时,可不重复支付生育津贴。但若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仍需补足差额。
总结: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必须依法支付。职工遇拒付时应保留证据主动维权,企业则需规范用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