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2025年缴费标准
根据2025年抚州市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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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以2024年抚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准,下限为 4854元 (即202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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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上限为 7429元 (即202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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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计数据进行动态调整,2025年最新标准尚未发布,但预计会延续上述调整机制。
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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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16%-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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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约为8%-12%,个人缴费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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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如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0.5%-1.9%,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金额示例
以2024年数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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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费金额 (按基数132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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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3200 × 8% = 1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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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13200 × 2% = 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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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13200 × (8% + 2%) = 13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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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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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若个人工资低于4854元,将按4854元缴费;高于7429元则按7429元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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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企业通常按最低档或最高档缴费,职工个人无法自主选择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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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参考 :2017年抚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58250元,但当前政策已随时间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如需确认2025年最新缴费基数,建议通过抚州市社保部门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