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险政策,医保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4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
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
-
其他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
-
-
门诊补偿年限额
- 5000元/年,用完即止
二、住院报销
-
报销范围与比例
-
药费 :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
床位费 :未明确提及,需咨询具体医院
-
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60%
-
二级医院:40%
-
三级医院:30%
-
-
-
特殊群体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保险补充
-
起付标准 :1.2万元(2024年数据)
-
报销比例 :70%(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四、报销流程
-
材料准备 :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社保卡或身份证等
-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当地医保中心或乡镇医保窗口
-
审核与结算 :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
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零售药店报销比例70%
-
手术费、检查费有明确限额
-
大病保险需符合特定病种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4年政策,具体以2025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