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转城镇居民医保时,原账户余额不会清零,但需主动申请退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通过提交材料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以下是政策要点和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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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条件与情形
跨省重复参保(如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或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死亡,且未发生医保结算费用的,可申请退费。职工医保暂停后转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需单独申请返还。 -
办理流程与材料
- 携带身份证、参保证明(如异地参保凭证)或死亡证明、银行账户信息,至户籍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
- 填写退保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领取退款通知单,完成财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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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与注意事项
退费申请需在年度截止日期(如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已享受医保待遇的费用不可退还,虚假申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退费政策保障了参保人权益,但需注意时效和材料真实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