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社保基数19700元属于全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范围,适用于2024年度。这一标准是基于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044.38元/月)的300%计算得出,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缴费。
1. 社保基数上下限政策背景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设定依据是国家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该方案规定以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础,按比例核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2024年,安徽省以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下限,300%作为上限,即4227元至21133元。
2. 适用范围
- 参保单位及职工:所有参保职工的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均需在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与全省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如果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则按4227元缴纳;高于上限,则按21133元缴纳。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缴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 执行时间及注意事项
- 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补差政策:因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总结
安徽合肥社保基数19700元是2024年度的缴费上限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这一政策旨在保障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大的灵活性。